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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儋州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依托“支持起诉”职能助力农民工梁某等13人依法追索人民币7.8万余元劳动报酬,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3年5月,儋州市检察院派驻雅星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了一起包工头符某某长期拖欠梁某等13名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矛盾纠纷线索。经进一步走访了解,2017年至2018年期间,包工头符某某先后雇请梁某等13名农民工至海花岛二号岛某工地提供劳务,并约定劳务报酬支付标准,但工作结束后符某某未结清13名农民工劳务报酬共计人民币7.8万余元,梁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该院认为,符某某与梁某等人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事实上建立了劳务关系,符某某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足额支付劳务报酬,故建议梁某等13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维权。梁某等13人遂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儋州市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
诉讼期间,该院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为符某某拖欠梁某等13人劳务报酬行为与此前疫情等一系列客观因素有关,但至今其从未逃避梁某等人讨薪,且态度良好,赔偿意愿积极,希望与梁某等人达成分期支付的和解协议。梁某等13人同意符某某分期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但也担心符某某再次违约。为解决梁某等人后顾之忧,同时缓解符某某的经济压力,该院与儋州市法院通力协作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形成调解协议后再由法庭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确保梁某等13人合法权益最终能够实现。
下一步,儋州市检察院将持续跟踪调解协议履行情况,依法保障梁某等人劳务报酬足额支付到位,切实以检察履职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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